海城市水利局:
你局《關于報批海城市前柳河重點山洪溝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請示》(海水發〔2023〕14號)(項目代碼:2301-210381-04-05-761565)及附件材料收悉。我局委托水發規劃設計有限公司對該初步設計報告進行了技術審查,并提出審查意見。經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該審查意見,現批復如下:
一、工程建設主要內容
前柳河重點山洪溝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河道護岸工程2191米(左岸1027米,右岸1164米)。護岸結構型式為重力式擋土墻2027米,仰斜式擋土墻164米。
1.前柳河村850米河段新建河道護岸工程1606米。
(1)左岸新建護岸工程756米:樁號0+000~0+146,0+240~0+461,0+543~0+850布置重力式漿砌石擋土墻;樁號0+461~0+543布置仰斜式漿砌石擋土墻。
(2)右岸新建護岸工程850米:樁號0+000~0+461,0+543~0+850布置重力式漿砌石擋土墻;樁號0+461~0+543布置仰斜式漿砌石擋土墻。
2.樹林子村314米河段新建河道護岸工程585米。
(1)左岸新建護岸工程271米:樁號1+124~1+188,1+231~1+438布置重力式漿砌石擋土墻。
(2)右岸新建護岸工程314米:樁號1+124~1+438布置重力式漿砌石擋土墻。
二、工程規模和建設標準
1.工程建設地點位于海城市前柳河村和樹林子村。工程治理范圍分為2段:第1段為前柳河村段,從1號橋(樁號0+000)起始,至前柳塘壩(樁號0+850)截止,治理河長850米。第2段為樹林子村段,工程布置在5號橋上下游,下游從村屯與耕地交界(樁號1+124)起始,上游至河彎處(樁號1+438)截止,治理河長314米。
2.建設標準:
本次治理河段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護岸工程級別為5級,合理使用年限為20年。
工程區地震動峰值加速度為0.20g,相應地震基本烈度為Ⅷ度。
回填土按粉質粘土壓實度不小于0.91。
石料飽和抗壓強度不低于MU30。砂漿強度等級為M10。土工布標稱斷裂強度不小于15千牛每米。填充后的生態格網結構的空隙率小于30%。格網應符合《生態格網結構技術規程》(CECS353:2013)的要求。
三、工程占地
工程總占地面積2.17公頃,其中永久占地面積1.83公頃,臨時占地面積0.34公頃。
建設單位應按照工程占地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本工程建設征地與移民安置補償費用由當地政府自籌解決。
四、建設工期與工程投資
1.工程建設工期為8個月。
2.工程總投資為911.85萬元。
五、其它
未盡事宜按審查意見、初步設計和現行相關規程規范執行。
鞍山市行政審批局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